2017年9月4日 星期一

耶穌 | 宗教式禱告的悲劇

這天我聚完會回到家,腿還是有些不舒服,我就坐在床上,拍打着雙腿,嘴裡少氣無力地哼着詩歌:“我們要讚美耶和華,因為萬有都本於他,他是天地萬有的主宰,再無別神能像他……”正唱着丈夫推門進屋,看到丈夫回來了,我激動地問:“可把你給盼回來了,你這次出去怎麼走這麼長時間?都快兩年了!”
丈夫把隨身帶的東西放在桌上,解釋道:“這段時間那邊教會的事非常多,脫不開身。”隨後丈夫走到床邊關切地問道:“怎麼又捶起腿來了?”
我說:“上層同工通知我們聚了幾天會,這不我也是剛回來,我腿痛得厲害,就捶捶讓血液循環一下。”
丈夫笑着說:“是不是聚會禱告跪的時間太長了?”
我沒好氣地說:“可不是咋地,他們兩個同工就足足禱告了一個多小時,呼喊主名又有二十幾分鐘,最後他們幾個又禱告了一個多小時,這算起來差不多三個小時了。其實,禱告四十分鐘後,我的兩腿就開始發麻,腿肚就發脹,想站起來緩解一下,但一想到受這苦神稱許,就跪到那繼續禱告,後來禱告一結束,我的腿都快站不起來了,又困又疼,真是受不了。”
宗教式禱告的悲劇
丈夫認真地說:“主耶穌曾說過:‘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4:24)禱告是我們敬拜神最直接的方式,需要我們用心去禱告,和主說知心話,就是把自己的真實情形,實際的難處與神說心裡話,而不是在禱告的時候賣弄口才、顯露自己。我以前講道時和弟兄姊妹在一起禱告,好多時候都是羅列經文,說一大堆好聽的話。根本就不是用心和神禱告的,而是為了獲得別人的高看,讓別人崇拜仰望。現在我很厭煩這樣的禱告方式。”

我不解地說:“是啊!主耶穌是這樣要求我們的,讓我們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神!你這麼一說發現我在禱告的時候也是這個心態,認為禱告的話多,羅列的經文多,禱告的時間長,就覺得自己屬靈,別人也不敢低看我,其實,同工們之間也都是這樣羅列經文互相攀比,所以才導致我們的禱告時間一個比一個長!”
丈夫說:“其實,有口無心的禱告神根本就不垂聽。馬太福音6章5至7節主耶穌曾教導門徒說:‘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里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從中看到主耶穌厭煩假冒偽善之人的祈禱,可我們認為禱告的話越多,主越喜歡,其實不然,因我們禱告是故意炫耀自己,賣弄自己的,讓別人從這些外表的做法上誤認為我們對主很虔誠,這樣的做法豈能騙過主的眼睛。”
我聽了點頭說:“你說的還真是這樣。哎,我發現你這次出去長進不小啊!你從哪裡得來的這些亮光?我還從來沒有聽說過。”
丈夫微笑着說:“這些看見是前些天一個網友發給我的,我感覺人家對禱告這方面有獨到的見解,我就順便把其中最關鍵的幾段話記在我的日記本上,等沒事時就拿出來揣摩揣摩。我拿來和你一起分享一下。”說著丈夫站起身走到桌旁,打開背包,取出筆記本讀道:“‘禱告不是走走形式、走走過程或背背神話,就是說禱告不是學話、不是模仿,禱告必須得達到心能交給神,與神交心來接受神的感動。’你看這話說的多符合主耶穌對我們的要求,也就是說禱告不是走形式、走過程、背神的話,而是達到與神交心,和神說心裡話。”
我看着這話說:“這樣看來我們以往的禱告都是背經文、學說話、走過程的禱告了,根本就沒有達到與神心交心的禱告。”
丈夫“嗯”了一聲說:“我再給你讀一段話,關於什麼是真實與神交心的禱告:‘什麼是真實的禱告呢?就是和神說心裡話,摸着神的心意和神交通,在神話上與神交通,感覺和神特別近,覺得神就在你的面前,覺得有話跟神說,心裡特別亮堂,感覺神特別可愛,你就特別受激勵,弟兄姊妹聽了有享受,就覺得你說的話是他的心裡話,是他要說的話,你所說就代替他要說的,這是真實的禱告。當你有真實的禱告之後,心裡就得平安,心裡就有享受,愛神的勁就能起來,覺得愛神是人生最有價值、最有意義的事,這證明你的禱告達到果效了。’從中看到真實的禱告達到的果效就是能使自己的心與神的距離更近,感覺神可親、可愛,能享受到神賜給人的平安喜樂,並且對神的話有更深的認識。若我們總是像背書一樣每天將聖經上的章節背誦給神聽,像和尚在那念經一般,那神怎麼會悅納、垂聽我們的禱告。長此下去我們只會離神越來越遠,甚至我們還會讓神厭煩,就像一個孩子從小到大總跟父母反覆說同樣的話,那父母會願意聽嗎?”
我低着頭沉默了一會兒說:“看來我們以往那樣的禱告還真不合主心意。我說怎麼感覺現在也天天禱告,可自己靈里的光景就是起不來,總是感覺不到主的同在,難道這與我們的禱告有直接關係?”丈夫帶着讚許的目光看我一眼。
我又不解地問:“那我們每天兩次守時的禱告,早晨五點鐘的晨禱和晚上的晚禱,我們這些教會執事、有負擔的,還得幫弟兄姊妹代禱,把教會裡所有的名單都禱告,求主保守這些家庭在主里平安,然後再為外邦人禱告,小到家庭,大到國家,為全世界的和平禱告,也不知這樣的禱告神垂聽了沒有?”
丈夫苦笑着說:“神聽沒聽,我們對照事實就可知道,我們整天為世界的和平禱告,現在從世界形勢來看戰爭越來越激烈,到了一觸即發的地步,各國都相互聯合演習以示自己國家的強大;我們禱告求神赦免人的罪,免去人的禍患,可為什麼現在的災難越來越多,涉及的範圍越來越廣,這些我們在電視新聞報道中也已看到。種種現象表明我們這樣的禱告根本沒有達到神的耳中,神也根本不稱許我們的禱告啊。”
我說:“你這樣結合實際一說還真是這樣,那我們整天跪在主前禱告那麼長時間,看來主並沒有垂聽過。”
丈夫認真地說:“事實就是最有力的回答。我再給你讀一段話你聽聽:‘就如三自教堂里的人,僅限制在天天守晨更、作晚禱、飯前謝飯、凡事謝恩等等這些作法上,這些人做得再多、實行得再久,卻沒有聖靈的作工。人若活在規條之中,心傾注在作法上,聖靈就沒法作工,因為人的心被規條佔有,被人的觀念佔有,所以神沒法插手作工,人只能一直活在律法的轄制之下,這樣的人永遠不能得到神的稱許。正常的靈生活就是活在神面前的生活。禱告能夠把心安靜在神面前,藉著禱告尋求聖靈開啟,認識神話,能夠明白神的心意。’(摘自《關乎正常的靈生活》)從這段話中看到,若我們活在宗教儀式里、規條里,那我們所做的一切都不能蒙主的稱許,更不能獲得聖靈的作工。再加上我們有時候不知道神的心意是什麼,就一味地要求神這樣作那樣作,好像我們是神的謀士一樣,凡事讓神按着我們的意思去做,根本不是把心安靜在神面前尋求神的意思,和神說知心話,尋求聖靈的開啟與帶領。我們只有對自己的生命有負擔,常常為著自己不明白的真理尋求禱告,為我們的靈生命長大而祈禱,這樣才是合神心意的禱告,神才會應許我們。”
我激動地說:“真是感謝神的帶領,以往我總認為禱告的時間長,跪的時間長就代表自己對主虔誠,代表自己屬靈,守住各種儀式就代表自己對主忠心,其實我的心並沒有安靜在神面前,沒有和神心貼心地說過知心話,看來這樣的外表做法持續的時間再長也沒用。也不能獲得聖靈的作工。下次聚會我得趕緊將這亮光釋放給弟兄姊妹,讓弟兄姊妹趕快扭轉以往不合神心意的禱告法。”
丈夫高興地說:“我們就先談到這兒,我現在肚子餓得咕咕叫,你趕緊給我做點飯先填飽肚子,飯後我將另一方面的亮光交通給你聽。”
我高興地說:“好的,我這就給你做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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