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顧汗林、李妍夫妻倆坐在飯桌前,一邊吃飯,一邊說著話。顧汗林說:「有一件事我始終弄不太明白,雖然牧師常常講『因信稱義』,可我們信主多年,還時常活在認罪犯罪的情形中,就我們這樣的行為也不能稱為義啊?我怎麼覺得持守『因信稱義』不一定合主的心意呢?」
李妍沉思片刻疑惑地說:「你說的也是實情,但聖經上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5-26)這些經文清楚地告訴我們,人只要相信神的救恩,就能被稱為義,這是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才使信他的人白白稱義的。這話說的也沒錯呀!」
顧汗林搖搖頭說:「我總覺得這事沒那麼簡單啊。」
李妍說:「哎,對了,明天正好同工會,咱們跟大家共同探討一下這個問題吧?」顧汗林一邊吃飯一邊點點頭。
第二天同工會上,王牧師站在講台上說:「弟兄姊妹,經上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羅10:9-10)從經文中看到,我們因著信主、跟隨主,就能蒙主稱許,被稱為義,等主降臨時就能得救進天國。今天顧弟兄提出疑議:認為我們還活在罪中,不能稱為義。我們針對這個問題大家共同來探討一下吧!」
周建聽完馬上說:「我贊同王牧師的觀點,只要我們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能得救,經上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3:23-24)主已經為我們釘了十字架,從罪中救贖了我們,我們就可以白白地稱義了,雖然我們還能犯罪,但神已不再看我們為罪人了,這就是『因信稱義』了,我看這完全合乎主的心意。」眾同工多數點頭表示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