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於一個傳統的天主教大家族中。我和我的兄弟姐妹的學業都是在天主教的學校完成的。神父、修女和我媽媽都會教我們唸經,以及向聖徒的雕塑和聖母馬利亞禱告。在天主教教堂裡還有一種實行,我們需要浸在聖水裡觸摸雕塑並作重複的禱告,神父說這樣我們就潔淨了。但是到了青少年時期,我就不再相信摸那些所謂的能讓我們得潔淨的東西,就可以使我們的罪得赦免,病得醫治,我也不再相信守著這些宗教儀式,就可以得到神的稱許或者神的祝福,我心裡總有疑問:神到底在哪裡?為什麼我們總要跟神父打交道,或通過觸摸雕塑來接觸神?在天主教教堂,我不能直接接觸到神,也感受不到神的同在,所以我的心裡很空虛。雖然我信神,但是我感覺我的信仰沒有任何意義,教堂充滿了種種人制定的規條和做法,我得不著絲毫的生命供應。後來,我不再遵守這些宗教儀式和規條,也不去教堂參加彌撒和其他的活動了。
成年後,我去了印支半島一個偏遠的難民營做了五年的教師。我的學生很多都是佛教徒,他們邀請我去寺廟,但是我沒有皈依,因為我知道只有主耶穌才是真神,我只是被這些佛經所吸引,因為它告訴人要慈悲,並告訴人怎麼去實行,這些讓我覺得很合理,但我不認為這就是真理。我想找一個真正屬於神的教會,讓我能從神那裡得著真理。
1994年,朋友邀請我去他們教會(一個注重說方言、醫病、趕鬼的的天主教教會),讓我一個星期至少參加一次禱告會和查經班。他們每天都去參加彌撒。在這裡,我學習怎麼以個人的方式跟神禱告,我感覺這裡好像是我要尋找的屬靈的教會。但後來我看到那個教派的一些人就像法利賽人。那個時候,我的家庭破裂了,他們就有些歧視我和我的大女兒,他們說不歡迎像我們這樣背景的人加入他们教會的一些團體。我女兒當時還很年輕,但是她也要面對這一切。之後我感到迷茫了,我又開始流浪,並且不再跟這個團體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