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3月份,我信了主耶穌,並在我們縣城的大教堂裡擔任教歌的職務。可是從1992年以後,我發現教堂與之前不一樣了,教堂每次大聚會時,都要專門請牧師、長老、講道人,有時候我也和他們一起用餐。吃飯時牧師、長老、講道人的桌子上擺的都是雞、鴨、魚、肉,而給普通的弟兄姊妹吃的卻是燴面片。看到這一幕我心想:這種做法不是和那些不信神的人一樣了嗎?經上說:「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哥林多前書10:31)我們若是這樣做不但不能榮耀神,反而成為羞辱神的人啊!於是我把自己的想法對教會的一個執事說了。執事卻對我說:「人家是為主作工的人,所以咱們應該款待,況且現在各處教會都是這樣做的,我覺得這樣行不算違背主的心意。」聽他這麼說,我心裡雖覺得不太踏實,但是看到每個教堂都這樣,弟兄姊妹也習慣了,慢慢地我也認同了這樣的做法,也就見怪不怪了。
到了2002年6月份,我接受了全能神的末世作工,並在教會盡上了接待的本分,我心想:以前我在三自教堂信主的時候,不管我們去哪裡聚會,弟兄姊妹都會擺上上等的飯菜熱情地款待我們。現在既然我搞接待,那我就要把這個接待搞好,弟兄姊妹到各處去傳福音都很辛苦,我一定要讓他們吃好喝好。到了聚會的那天,我「精心」地給弟兄姊妹做了一桌子的菜,還給弟兄姊妹做了我們這裡的名吃——臊子面。本以為我這樣精心的預備一定會得到弟兄姊妹的認同,可是誰知教會帶領看我做了這麼多菜,卻對我說:「姊妹,你這樣熱情地接待我們,雖然是一片好心,但這樣做不合乎真理原則,也不合乎神的心意。在全能神教會咱們無論盡什麼本分都有原則,咱們按原則盡本分才能蒙神稱許、蒙神悅納……」聽帶領這麼一說,我感到心裡很不是滋味:教會安排我盡接待本分,我已經是盡力做到最好了,怎麼還說我呢?難道我做得還不夠好嗎?帶領看我臉色不對,就說:「姊妹,其實這也怪我沒有提前給你交通這方面的原則,這是我盡本分的失誤,咱們一起看看關於接待方面的原則吧。」說著姊妹拿出書找了原則讓我看,我接過書讀道:「(1)接待家庭搞接待不許大吃大喝,應根據家庭情況接待,不要受肉體虛榮臉面的轄制,要量力而為,絕不允許靠借錢欠債搞接待;
2)生活富裕的家庭接待時不許超過四個菜,貧窮落後的地區接待時不許超過兩個菜。菜必須以素食為主,條件好一點的可以少帶點葷,生活水平差一點的可以全部用素菜(患病者除外);
3)接待家庭如果富足,可以用自己的錢接待,但必須避免大吃大喝,絕對不能給神家帶來不良影響。接待家庭如果貧窮,教會可以支配花銷,絕對不許讓人借錢欠債來搞接待;
4)接待家庭如果發現好吃懶做、挑吃挑喝的工人可以向上反映。如果這類工人不悔改,接待家庭可以拒絕接待,不應受工人地位的轄制,因神選民在神面前、在真理面前都是平等的,雖然各自盡的本分不同,但並沒有高低貴賤之分。
希望所有接待家庭都按此標準原則實行,只有這樣接待才合乎神的心意,不要再為該怎樣接待為難。接待家庭與工人可以互相監督,彼此勉勵,因為這樣實行對誰都有益處。工人更應該以神家工作為重,把神家工作放在第一位,注重吃喝玩樂的人都應該悔改克制自己。對於一貫好吃懶做的工人必須打發回家。」(摘自《關於教會工作的交通講道與教會工作安排歷年彙編(一)·教會設立的原則與教會生活的管理原則》)
讀完了接待的原則,我為自己剛才的想法感到蒙羞,原來是我誤會姊妹了,我還以為她嫌我沒做好才那樣說的,現在我才知道原來盡接待本分是有原則的。原則規定貧窮家庭不超過兩個菜,而我卻炒了六個菜,還做了臊子面,我這樣的做法的確不合乎接待的原則。我正這樣想的時候,帶領與我交通說:「姊妹,咱們不管盡什麼本分都得嚴格地按照真理原則來實行,咱們按著原則盡本分輕鬆還不累。全能神教會與世界不一樣,與宗教場所更不一樣,如果咱按著世人的觀點或者是按著宗教界的那些做法來盡本分就不合原則了……。
他們走後我回想著姊妹的交通,心想:今天真是讓我大開眼界啊,沒想到全能神教會就連搞接待都這麼有原則,確實是與世界不同、與宗教場所不同啊!我還感受到只有神最體諒人的難處,最知道人的軟弱,對於貧窮家庭的信徒搞接待,有貧窮家庭的要求標準;對待富足的家庭搞接待,有富足家庭的要求標準,神家不強人所難,不趕鴨子上架,對人的要求都是公平合理的,都是人能達到的。在世界上根本就找不到出第二個這麼為人著想這麼實際的教會了。
從那以後,我搞接待時就按照原則做一些家常便飯,弟兄姊妹也從來沒有挑剔過,這樣就節省了很多時間。做完飯後,我還常常和她們在一起讀神的話、學詩歌、交通真理,我體嘗到了全能神教會的溫暖,慶幸自己跟隨了全能神。
可是,因著我有撒但的敗壞性情,對真理原則只是停留在守規條的階段,在現實生活中,還是會把在宗教裡和世界的那一套,拿到教會來實行。一天晚上,福音小組負責人與教會帶領因為有事來我家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做飯時,我本來想把昨晚沒吃完的剩面和菜熱一下後拿出來吃,怕因為天氣熱,放到中午就壞了,可又一想:要是給普通的弟兄姊妹吃還行,可今天來的是兩個帶領,我得給她們留個好印象,讓她們看見我接待搞得好,對神有忠心。於是,我為了在帶領面前好好表現一番,就沒給她們吃剩飯剩菜,而是給她們蒸了米飯,還炒了四個菜。正當我欣賞著自己預備的飯菜時,兩個姊妹進灶房看見我做的是米飯,還炒了四個菜,都對我說:「咋不把昨晚剩的麵條和菜熱一下吃呢?這樣既省事又不浪費……。」聽了姊妹的話,我感到自己這樣做是有些不合適。吃飯時,兩個姊妹還語重心長地與我交通說:「姊妹,因為人都有敗壞性情,都寶愛自己的肉體,經常好吃好喝地招待會助長人肉體的貪慾,使人養成好吃懶做的毛病,這樣就把人害了。其次弟兄姊妹都是一家人,都是平等的,咱們有什麼就吃什麼,不用搞特殊……。」聽了姊妹們的交通,我意識到自己搞接待的存心不對,姊妹之前也與我交通了接待的原則,可我卻把原則放在腦後,憑自己的喜好和撒但的處世哲學來盡本分。
姊妹們走後,我開始反省自己,為什麼帶領來了我就變著花樣地給做飯,我這樣的做法不是在討好帶領嗎?想在帶領心中留個好印象,讓她們認為我接待本分盡得好,對神有忠心。想到這我打開《生命進入的交通講道》,看到了一段這樣的交通:「有的人接待弟兄姊妹,看見帶領的來了,馬上做好吃的,看見一般的弟兄姊妹來了就吃家常便飯,這公不公平啊?不公平,對弟兄姊妹應該平等啊。」又看到全能神的話說:「有一部分人不喜歡真理,更不喜歡審判,而是喜歡勢力、喜歡錢財,這樣的人稱為勢力派。他們專門找那些在世上有勢力的派別,專門尋找從神學院出來的牧師、教師,即使是接受了真理的道也是半信半疑,不能全身心投入,口裡說著為神花費的字句,眼睛卻專注著大牧師、大教師,對基督則是不屑一顧。他們的心裡充滿了名利、榮譽,他們根本就不相信這樣一個小小的人就能將這麼多人征服,這樣一個不起眼的人能將人成全,他們根本就不相信這些塵土糞堆中的小人物就是神的選民。他們認為若是這些人是神拯救的對象,那天地就顛倒了,那人就都笑掉大牙了。他們認為若是神揀選這些人來成全,那麼那些大人物就都成了神自己了。他們的觀點中摻雜著不信的成分,豈止是不信,他們簡直是不可理喻的禽獸。因為他們只看重地位、名望,看重勢力,他們看重的是龐大的集團、派別,對於基督所帶領的人他們根本就不放在眼裡,他們根本就是那些與基督、與真理、與生命背道而馳的背叛者。」(摘自《話在肉身顯現·你真是信神的人嗎?》)
看完這些話我感到扎心、蒙羞,覺得這些話就是說我的,我就是這樣的人,憑著撒但的處世哲學活著,看見帶領來了就給做好吃的,給一般的弟兄姊妹就吃家常便飯,不能一視同仁,公平地對待弟兄姊妹,看見帶領工人有地位就巴結溜鬚,看來我崇尚的還是地位。我這樣的做法不就是神的話中所說的勢力派嗎?我認為把帶領接待好了,能得到帶領的賞識,就證明我把本分盡好了,對神有忠心了。其實我這樣盡本分根本就不是在實行真理,實行的還是撒但的處世哲學,我把全能神教會想成和世界一樣,這不是對神的褻瀆嗎?因神是聖潔的,他對任何一個受造之物都是公平的,在他眼裡沒有高低貴賤之分,神希望我們也能按著神的話實行,只有在凡事上實行真理,敗壞性情達到變化的人才能蒙神稱許。在神的話和事實的對照中,看到我被撒但敗壞得實在太深,帶著撒但的敗壞性情和處世哲學來盡本分,沒有憑神的話活著,所盡的本分也不能蒙神稱許。認識到這些後,我便跪在神面前向神禱告:「全能神啊!藉著你的顯明我才認識到我盡本分不是根據真理原則,而是按著屬世的觀點在盡本分,這些都是你所恨惡的,以後我願意在盡本分中實行真理,早日脫去敗壞性情。」
從那以後,我就開始按照教會要求的真理原則搞接待,在盡本分中注重實行真理,不管帶領工人來我家,還是普通的弟兄姊妹來我家,我都不搞特殊化了,對待弟兄姊妹一視同仁。弟兄姊妹在一起暢談彼此的經歷,把自己在神的話中和經歷中的看見、認識都交通出來,彼此扶持、供應,使我明白的真理越來越多,我真實地感受到我能盡接待的本分是神的恩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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