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3月份,我接待了被中共政府追捕的兩個弟兄。因我們當地教會的帶領朱弟兄被抓坐監,他的一個女兒無人照顧,我也領養了。為此村裡的人都常常譏笑毀謗我,許多人還當著我的面譏笑道:“你們信主的怎麼都成難民了?怎麼搞得連個家都沒有了?”每每聽到這些嘲諷的話,我的心都如針扎般地難受,但想到主的話說:“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太5:10-11)主的話使我有了安慰,我因信主受羞辱、受譏笑,這都是有福的事,是蒙主稱許的。
1995年2月份,我的小女兒因信主被中共抓捕並判刑三年。這個消息對我而言猶如晴天霹靂:女兒今年才19歲,她還這麼小,就被判刑三年,不知道女兒將會面臨怎樣的酷刑折磨,也不知女兒能否受得了中共政府的酷刑。我心裡痛苦極了,為此我只能默默地向主禱告:“主啊!我把女兒交給你了,求你保守我的女兒,能夠站住見證不做猶大。”
1995年3月的一天,我們這裡召開了一次大型的同工會,有來自安徽、河南的40多名同工。當天夜裡十二點鐘左右,安徽、河南兩地的警察聯手將40多名同工全部抓捕。我那天因着出去辦事,躲過了這一劫,但名字被中共列入黑名單了。
同年4月份,我接待的兩個弟兄在河南聚同工會時被中共抓捕。幾天後的一天夜裡12點左右,我正在熟睡中,被外面急促的敲門聲驚醒,我起來才知道是派出所的人來抓我了,於是,我急忙翻院牆逃跑。感謝主保守我又躲過了一劫。但是從那以後,我就不敢回家住了,而且白天不敢出門,只有晚上才能出去扶持弟兄姊妹。
10月份的一天,我聽說派出所的人又去我家抓我了,因我不在家,他們就將我家辛辛苦苦種的一萬多斤糧食全部拉走,連一點口糧都沒留,還把我家剛買的一頭40多斤重的小豬崽給抱走了,我家被洗劫一空。聽到這些我憤恨不已,我們信主的人做錯了什麼,為什麼把我們往死路上逼呀?家裡一點口糧都沒有了,那妻子帶著兒子怎麼活啊?痛苦中我只能一遍遍地向主呼求,求主加給我信心,使我能夠站住見證。後來,我到大女兒家,女兒告訴我,警察現在到處抓我,還去親戚朋友家走訪、打探我的消息,並讓村裡的人監視我,一旦發現我回家,就立即向派出所報告,他們聲稱:活要見人,死要見屍!聽到這些,我心裡很痛苦也很軟弱,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流。這時我想到主耶穌說:“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做我的門徒。”(太10:38)主的話給了我信心,讓我不禁想到主耶穌為救贖我們被釘死在了十字架上,把最寶貴的生命獻給了我們,而我今天受的苦也是主給我的十字架,主都已經為人受了這個苦,那麼我也不能退縮,無論中共政府怎麼對待我、逼迫我,我都要跟隨主走到底。
1995年11月21日的早晨,我去一個弟兄家不小心暴露了行蹤,我們當地派出所聯合鄰縣的派出所,連夜對我進行抓捕。當天夜裡2點鐘左右,警察突然闖進弟兄家,對弟兄說:“陳×是不是在你家窩藏着?快說!”弟兄沒承認,警察就挨個房間搜查,終於在一個房間發現了我。瞬間,五六個警察就像惡狼一樣向我撲來,把我按倒在地,雙手反銬起來,又扇了我兩個耳光,其中一個厲聲喝問:“你就是陳×吧?媽的,今天可逮住你了,你知道我們在你家周圍蹲伏了多少天嗎?今天逮住你,看我們怎麼收拾你!”他們連推帶搡地把我押上了警車。我在心裡默默禱告:“主啊,中共這次肯定不會輕易放過我的,求你保守我,加給我信心,不管他們怎麼對待我,我決不當猶大出賣弟兄姊妹。”禱告後,我心裡有了信心和力量。
到了縣公安局做完登記,警察又立即將我送到縣看守所。在看守所里,警察讓我交代其他同工的下落,我說:“該抓的你們都抓了,我是最後一個,我沒有什麼可交代的。”警察見我什麼也沒說,就把我送到牢房。進牢房後,警察假惺惺地對犯人說:“你們可不能胡來哦!”說著便對號頭使了個眼色就走了。號頭問我:“你是怎麼進來的?”我說:“是因信主進來的。”犯人聽後說:“信主就是反革命。”隨後號頭就叫我脫光衣服,到院子里雙手趴在牆上,那時正是滴水成冰的寒冬季節,號頭就叫七八個犯人將一盆盆的冷水往我身上澆,邊澆還邊打我,並且戲弄我說:“怎麼樣?暖和吧?”我被打得實在受不了了就蹲了下來,但只要我一蹲下去犯人就厲聲叫我站起來。這時,跟我關在一起的同工余弟兄(他被判了八年)見我被打得實在不行了,就替我求情說:“好了,打得差不多了。”沒想到一個犯人聽後對着余弟兄的胸口就是一拳,弟兄被打得後退了好幾步後癱倒在地。看到這一幕,我心裡非常難受,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流。最後直到他們打累了才停止對我的折磨。我被他們打得站都站不住了,凍得我直打哆嗦,後背的骨頭也被打得撕裂般地痛,感覺內臟都分開了似的,眼睛發花,頭髮暈,連穿衣服的力氣都沒有了。我心裡只有一個勁地向主呼求:“主啊,保守我!保守我!……”到了晚上,余弟兄鼓勵我說:“這是黎明前的黑暗,我們一定要有信心,決不能灰心,一定要站住見證!”那一刻,我感覺雖在苦境中,但有主與我同在,有弟兄的鼓勵,使我更有信心去面對接下來的折磨了。
第二天早上6點左右就開始“過號子”了。號頭專門安排了幾個身強力壯、下手狠的犯人做打手,讓我靠在牆上,任由他們打我的胸口,他們規定至少打50拳(有時60拳、70拳、80拳)。時間一長,我胸口的肉都被打腫了,火燒一樣的灼痛,好像跟骨頭都分離了似的。犯人每打一拳,我都疼得呲牙咧嘴地喘不過氣來。在看守所9個多月的時間裡,我每天早晨都要“過號子”。
平時號頭還讓我“吸大煙”。只要號頭對打手說:“讓反革命的吸大煙。”打手就讓我斜靠在牆上,只准後腦勺挨牆,腳離牆有六七十公分遠,腰挺直,整個身體與牆壁和地面形成三角形,一隻腿翹在另一隻腿上,雙眼閉着,左手做吸大煙的形狀,右手做搖扇子的樣,整個人就是一個煙鬼的形象,他們看了就哈哈大笑,然後號頭冷不防地從側面狠踢我的腿,我瞬間失去了支撐點,頭部與上身重重地摔在地上,大腦頓時一片空白。有一次,我被摔得當場昏厥了過去,頭也摔破了,鮮血直流,在我頭落地的一瞬間,我的牙狠狠地咬到了舌頭,鮮血從我嘴裡冒了出來。在這期間,獄警看到我被犯人折磨,就像沒看到一樣。
在裡面所長讓犯人穿彩燈(一個工種),每天都要完成規定的勞動任務,如果完不成任務不準休息。彩燈的線頭特別細,我眼睛不好,穿得慢,號頭就讓我加班完成任務,這樣一熬夜,我的身體就更吃不消了,常常感到頭暈、力不從心。
一個多月下來,我瘦得胳膊的皮像黃牛頸上的皮一樣搖擺着。我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心裡就有些軟弱,心想:我會不會死在這裡呀?我才44歲,難道就這樣白白地死在這個地方嗎?我要真是死在這裡,就再也不能與家人見面了。想到這兒,痛苦的眼淚瞬間就流了出來。就在我極度痛苦軟弱的時候,想到經上說:“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7)主的開啟讓我心裡得到了一絲安慰,今天我受的苦不白受,因為有主的紀念。我在心中暗立心志:苦再大,我也要跟隨主走到底,我的生死都在主的手中。最後,我在看守所里被關押了9個月後,以“政治犯”為罪名被判刑兩年。
在監獄裡,犯人都叫我“反革命”,獄警也每天叫我背監規,而且每天早晨五六點鐘就要開始幹活,晚上不幹到十點以後不許收工。一天晚上,天下着大雨,工地上泥濘坑窪,我們冒着雨在工地里挖地基,獄警就在旁邊看着,不準任何人進屋躲雨,我累得超了負荷,晚上躺在床上一動不能動。還沒休息好,第二天獄警又早早地叫我們起來幹活,我被折磨得身心交瘁、筋疲力盡,有好幾次被折磨得高燒不退,整個人四肢無力,頭昏腦脹,發燒一天一夜,獄警不但不給我治病,還讓我繼續幹活。就在我最痛苦無助的時候,我向主禱告:“主啊,我實在不行了,只有求你能加給我力量,使我能夠在這樣的環境中站立住。”感謝主垂聽了我的禱告,高燒不知不覺退了。一次,獄警對我說:“你在這裡老老實實安心地幹活吧,不要奢望有減刑的機會,殺人放火的人都有機會減刑,唯獨你們信主的人,沒有減刑的機會。”聽到這些話,我又恨又氣,中共真是黑白顛倒,是非不分。在我被釋放的前一天,監獄裡的李隊長對我說:“你回去不要再信了,如果第二次再進來,你們這些‘反革命’就永遠沒機會出去了,就得死在這裡。”我心想:不管你們怎麼說,我只要走出這個大門,回去我還要繼續跟隨主。就這樣,於1998年元月10日我刑滿釋放,結束了兩年的地獄生活。
回家後妻子告訴我,在我逃亡期間,中共為了抓捕我,把我的舅舅、叔叔、兄弟,凡是沾親帶故的,都抓到了派出所。兩個舅舅每人罰款2000元錢;一個堂弟是中學教師,因替我說話,派出所的人就用馬牙手銬把我堂弟拷上,當場手腕就流血了,並且還被罰款500元錢。派出所的人還要挾親戚們說:“你們不把他交出來,就不放你們。”就這樣,親戚們被關押在了派出所,直到我被抓捕後才把他們釋放出來。妻子還說,小女兒在監獄裡也受了不少凌辱,其中有一項叫“刷牙”的酷刑,就使小女兒受盡了羞辱與痛苦。聽到妻子痛苦地學說著,我更是從心裡痛恨中共這個邪黨,它真是太惡毒、太邪門了!我更立下心志:以後無論還有多大的苦楚,我也要跟隨主走到底!
雖然我被釋放了,但是中共並沒有放鬆對我的逼迫和限制。我被釋放後不久,鄉里就通過大喇叭號召村民觀察、監視我,誰若發現立即舉報。結果當鄰居發現我依然到處傳福音時,又把我舉報了。隨後,警察多次到我家裡給我警告,說若再發現我出去傳福音,被抓住還得蹲大牢。後來縣公安局的局長也親自來恐嚇了我一次。
回想信主這麼多年,中共政府始終沒有放鬆對我的迫害。親身經歷了它的逼迫與迫害,使我看清了它邪惡、卑鄙的醜惡嘴臉,知道了什麼是正、什麼是邪,什麼是光明、什麼是黑暗;更使我看到了主的可愛,無論我經歷怎樣的痛苦折磨,但是主一直與我同在,這也更堅定了我誓死跟隨主走到底的信心和決心!我知道十字架道路是充滿崎嶇坎坷的,但我能因信主受這些苦,是主的恩待,更是我的榮幸。
歡迎閱讀:我們離開聖經還怎麼信主,怎麼得生命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