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 星期三

耶穌 | 什麼是真正的基督徒?

大千世界、茫茫人海,能夠有幸成為基督徒,這是主的揀選與恩待,也是讓我們感到榮耀與自豪的事。基督徒這個詞,顧名思義,是指神在地上開展工作後,所有相信、接受、跟隨基督的信徒。字面意思容易領受,但對於怎麼做才是一個真正合格的基督徒,能獲得主的稱許?相信這是許多人所關心的問題。
主耶穌曾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18:29-30 )許多人看了主的話,總結出追求成為合格基督徒的標準,認為凡是能接受主的託付多傳福音、多結果子,或者能一生事奉主、作工講道、勞苦花費、牧養教會,就是敬虔的基督徒,必能得著主的應許。這樣的領受與主說話的心意是否相符呢?主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7-38 )揣摩主的話語,看到主讓我們撇下一切來跟從他的心意,不單是要求我們具備外表有好的行為,更重要的是希望我們的心能真實歸向主,能對主有真實的信。只有從心裡撇棄、放下屬肉體、屬世界的一切東西,聽從、順服主的話,去追求真理、追求愛主,才能得著主的應許,這才配作主的門徒。可見,在遵行主道,追求蒙主稱許的事上,我們如果不能全面純正地領受,摸不著主說話的真實含義,就找不著正確的實行路途,就會誤解神的心意,一廂情願地按照自己的想法來信神,甚至覺得自己已經走在遵行主旨意的道路上了,就應該得到主的稱許祝福,向主邀功索取報酬了。

主告誡我們說:「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2-23)從主的話中看到,有很多跟隨主的人,他們外表也能為主撇棄花費、勞苦作工,還有許多好行為,那主為什麼還說他們是作惡的人呢?原因就是他們外表的作工、撇棄花費有自己的存心、目的,是與主搞交易,想換取天國的福氣,並不是真實順服主、真心愛主。就如當初的猶太法利賽人,他們祖祖輩輩信神、事奉神,作工傳道、撇棄花費,外表敬虔,具備了許多好行為,讓人稱讚、佩服。但他們的內心卻不喜愛真理,而是喜歡地位、名利,喜歡高居人上讓人尊崇,在作工中有自己的企圖打算,他們是在搞自己的經營。當主耶穌來開展新工作時,他們看到許多人都跟隨了主,便產生了嫉恨,他們害怕失去在人群中的地位、名譽、飯碗,所以就想方設法地抓把柄,造謠、誣陷主耶穌。他們不在主的說話作工中尋求真理、領受主的心意,而是憑觀念想像定罪主、抵擋主、褻瀆主,最終遭到主的厭棄、咒詛。像這樣的人不管外表有多少好的行為,在神的眼中都不算數,神根本就不承認他們是真正跟隨神的人。
主耶穌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1-32)我們只有從主的話中尋求真理、接受真理、實行真理,才能逐漸改變、取代我們各種不對的存心、摻雜,脫去屬世的觀點、處世哲學、撒但法則,才能讓神的話成為我們做事的原則、生活的指南,這樣我們就逐漸脫離罪的捆綁,得著了新的生命。當我們對神有了一些真實的認識,產生了真實的信心,能順服神、敬畏神了,那時,我們為主作工傳道、撇棄花費就一定能得著主的稱許了。就如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約8:34-35)
主耶穌的門徒彼得正是我們當效法的典範。彼得能撇下一切跟隨主,他從起初的熱心作工、勞苦花費,就注重接受主的教導,實行主的話語,雖然也有愚昧、軟弱的表現,如三次不認主等,但過後能真實地反省認識、懊悔自己,吸取失敗的教訓,不斷地追求長進變化。彼得在經歷中逐步對主有了真實的認識,同時,對自己身上屬肉體、屬罪的東西也有了真實的認識與痛恨。他從外表的好行為,逐漸變化產生了對主真實的信心、愛心,能活出順服神的實際,最終能為還報神的愛不惜捨身殉道,作出剛強響亮的見證,得到了神的稱許和祝福,為後人樹立了榜樣、標杆。從彼得的經歷中,我們可以看到,神喜歡追求真理生命的人,神祝福這樣的人。若我們也能像彼得一樣追求真理,追求認識神,能為神作出美好的見證,也定能成為合神心意的人,得到神的稱許和祝福,成為一名名副其實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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