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主內的弟兄姊妹都在問,自己雖然每週都去教堂敬拜,也常常讀經,為主花費作工,但常常犯罪認罪,認了又犯罪,這樣下去神真的饒恕嗎?主怎麼對待罪人呢?
提到神對待罪人的態度,有的弟兄姊妹會說:「這還用說嗎?主是憐憫慈愛的,不管我們犯了多大的罪,主都會饒恕、赦免我們的,到最後主還會將我們帶進天國,那時我們就與主同在樂園裡了。」以前我也是這樣認為的,就是因著有這樣的觀點,所以我對自己身上的罪不以為然,甚至還遷就自己,任罪蔓延。但後來經過查考聖經,我有了一些新的亮光,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我們先看幾節經文。 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約8:34-35)「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來10:26-27)這幾節經文把神對待罪人的態度說得很清楚,在神看,所有犯罪的都是罪的奴隸,都是屬撒但的,最後不悔改、不變化,絕對進不了神的國。而我們認為神會永遠赦免我們的罪,不管我們犯了多少罪,神都不記念,這只是我們的想像。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我們裡面都有罪性,有許多撒但的性情,如狂妄、詭詐、自私、貪財、喜愛地位、追求肉體享受,行事為人也都奉行撒但的觀點和法則,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千里來做官,為的吃和穿」……這些撒但法則都深深地扎根在我們的心靈深處,讓我們說話、行事都受這些錯謬的觀點、法則支配,行不出真理來,本質上我們還是屬撒但的。如果這些敗壞性情不脫去,到最後還是被神定罪的對象。
有的弟兄姊妹說:「我們信主多年,為主勞苦作工,不知建立了多少處教會,還為主坐過監,神怎麼會撇棄我們呢?
聖經裡有這麼幾句話,我給大家讀一讀:「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一本屬靈書裡也說道:「你個人性情沒變化那是你追求的觀點不對,你領不著賞賜屬於個人的事,是你自己沒實行真理,不能滿足神的心意。所以說個人的經歷最重要,個人的進入最關鍵!有些人最終要說:『我為你作了那麼多工作,沒功勞也有苦勞,哪怕讓我進天堂吃生命果也行。』我要的是什麼樣的人你得知道,國度裡不容許有污穢的人進去,不容許污穢的人玷污聖地,你雖然作了許多工作,你雖作工多年,但到頭來仍是污穢不堪,你想進我的國度,那是天理難容的事!」從這幾段話看到,神是聖潔、公義的神,最終我們能不能進天國,不是根據我們作了多少工,受了多少苦,最主要看我們能不能達到性情變化得潔淨,是不是遵行神旨意的人。如果我們只憑熱心撇棄花費、勞苦作工,卻還能常常犯罪抵擋神,不能遵行神的道,那就是作惡的人,不可能進天國。就像當初的法利賽人,他們一生都在聖殿裡事奉耶和華神,走遍洋海陸地傳福音,受的苦也很多,但他們還常犯罪抵擋神,霸佔寡婦的家產,殺害先知,違背律法欺騙神。並且,當主耶穌作工的時候,他們持守自己的觀念,拒絕接受主耶穌的作工,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還給主耶穌造謠,說主是靠著鬼王趕鬼,甚至褻瀆主耶穌。主耶穌並沒有看他們勞苦作工就饒恕他的罪,反倒定罪他們。
再想想我們自己,雖跑路花費,但裡面隱藏著個人的存心目的,只想勞苦作工換取以後美好的歸宿,進天國得冠冕,這樣的付出花費帶有欺騙的性質,完全是在與主搞交易;為主作工有點成果就認為自己了不起,誰也瞧不上,狂得不得了;為主坐監受苦了,就覺得自己最愛主,講道時到處炫耀自己為主站住了見證,把弟兄姊妹都帶到自己的面前,站在神的地位上讓人崇拜、仰望;當神的作工不合人觀念時,還能否認神、論斷神、抵擋神……可見,如果撒但性情不解決,我們依然會犯罪抵擋神、背叛神,與神還是對立的。只有真心追求,最終脫去身上的敗壞,不再憑撒但性情、觀念想像信神,在凡事上都能憑神的話活著,達到真實地順服神,這樣的人才能蒙主的稱許,並被主帶進他的國度裡。
現在我們知道神對待罪人的態度了,那也就知道神怎麼看我們了,那以後我們應該做的就是追求潔淨,這樣我們才能得到神的祝福,被神帶進天國,擁有好的歸宿。那我們該怎麼脫離罪呢?該去哪裡尋找脫離罪的路途呢?推薦大家看一部電影《霎時的改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